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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:网约车监管出新规需各方积极配合

来源:科盛汽车服务 日期:2018-09-30 15:03:53

         日前,网约车再次成为了热点。

         6月1日起,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版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》正式实施,该办法首次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。《办法》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,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。

       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指出,《办法》调整完善了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,充分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明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,包括对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的企业和驾驶员考核。

      《办法》对出租汽车企业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6个等级,对驾驶员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;“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”明确要求,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,应按要求停止工作接受培训,并针对企业和个人设立了完善的“奖惩措施”。

       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,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,保证安全是底线要求。《办法》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,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,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。指标设置上,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,促进新老业态良性竞争、逐步融合发展;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,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、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。

       业内人士认为,网约车作为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后的新业态,不仅给传统出租车带来巨大影响,也对现有的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。记者梳理发现包括中华英才网、赶集网和招才猫等信息平台,也对驾驶员各方面提出新要求。

       记者了解到,为了切实保障乘客安全,《办法》规定,要在三方面加强监管:一是事前准入把关,尤其加强对司机的背景情况核查。二是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。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发挥技术优势,通过卫星定位、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,加强营运中的安全和服务管理。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建立完善信用体系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